大連8家KTV因侵權遭起訴
2010-07-07日前,似乎已經沉寂的卡拉OK版權侵權案因《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的出臺而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焦點。據悉,繼大連市12家卡拉OK經營場所被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告上法庭后,目前又有8家經營場所陷入侵權官司,而每家涉嫌侵權放映的音樂作品均高達60多首,遠遠超過之前被起訴企業的侵權作品數量。據了解,西崗區人民法院現已對上述案件立案并開庭。
音集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在大連市發起的12場維權官司均以勝訴告終,法院判決被告企業支付的經濟賠償則為1首歌1000元。此次遭起訴的8家企業中,有的涉嫌侵權放映的音樂作品竟多達70多首,若敗訴,必將支付7萬多元賠償金。“接下來我們一方面將對余下侵權企業繼續進行起訴;另一方面,還將對前期已被起訴的12家企業中雖支付了賠償金、但仍拒付版權費的進行再次起訴。”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由音集協與委托方北京天語同聲技術有限公司聯合發起連環訴訟,目的就是為了對侵權經營場所實施雙重打擊,以提高卡拉OK版權正版化的社會認知。
“大連市尊重知識產權的氛圍還是比較濃厚的,大多數經營者表示支持卡拉OK行業的正版化。”音集協協會副總干事呂文舉表示,企業使用權利人的文化產品,必須支付權利人相應的報酬,卡拉OK版權收費隨著社會法制的進步勢在必行。
至于有個別KTV負責人質疑音集協收費不明,近日協會已經召開了第二次會員大會,其中備受關注的《全國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分配方案》已經出臺。會上已公布,從2007年到現在,音集協已在26個省份啟動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累計收到版權費1.7億元,目前可供分配的版權費為1.2億元。這部分費用將按本次會員大會通過的方案進行分配。在總數中扣除營業及附加稅、文化部“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監管平臺8%的費用后,運營成本、維權成本、宣傳成本以及基礎建設成本占其余部分的比例為50%,另外的50%在權利人之間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