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周伯華在京簽署《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協作備忘錄》。此舉旨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海關和工商部門的執法合作,加大信息資源共享,優化市場環境,更好地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有關領導以及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出席了簽字儀式。
根據備忘錄,海關總署與工商總局將重點在以下方面加強合作:
一是加強流通領域監管。在流通領域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打擊走私販私工作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圍繞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商品,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切斷私貨銷售渠道,形成一線查緝、封堵與市場清查、治理相結合的反走私工作局面,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二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和12360海關統一服務熱線的服務作用,研究建立進口商品質量安全警示制度和有關信息互通機制。
三是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監管。工商部門指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所在地工商機關,做好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注冊工作。海關及時向外國企業出具完稅等相關證明,方便外國企業在工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四是加強進出口企業規范管理。雙方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管理,指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對海關通報有關工商部門正在查處的涉嫌走私的進出口企業,暫緩辦理企業注銷手續。
五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積極推進《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實施,認真落實《海關總署、工商總局加強保護商標專用權執法合作的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合作。相互提供知識產權執法數據和案件線索,提供知識產權執法協助,組織知識產權聯合執法和專項行動。加強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和出口企業注冊商標的保護。組織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宣傳活動等,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
六是加強網絡商品與服務跨境交易監管。加強在網絡商品與服務跨境交易方面監管的研究,定期交流有關情況,共同研究制定促進跨境網絡交易發展與規范的政策措施,對從事網絡海外代購、出口貿易的經營者及其經營行為提出管理意見,保護國家利益和境內企業、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是加強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貿易公約(CITES)部門間執法工作協調機制框架下,雙方進一步加強執法協作配合,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共同履行瀕危物種保護職能。
八是加強原產地管理。雙方加強原產地管理的協作配合,聯合查處國內流通領域進口商品偽瞞報原產地、虛假原產地宣傳等違法行為。
九是加強電子口岸和金信工程建設。雙方共同推進電子口岸和金信工程建設,加快電子口岸進出口企業綜合資信庫和經濟戶籍庫建設。雙方繼續配合做好電子口岸入網企業資質聯合審核工作。
十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雙方加強監管執法信息的交流、共享,及時互通政策、規范、標準等頒布、修訂情況,依托電子口岸和金信工程,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詢、交換平臺,逐步實現對涉及進出口商品的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實時交換,逐步實現進出口企業的設立、變更、注銷、吊銷、行政處罰和企業監管信息的及時交換、共享,實現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備案系統與工商部門商標管理系統的數據交換、共享,實現涉嫌違反原產地管理的違法企業信息及時交換、共享,發揮信息服務決策、服務監管的綜合作用。
備忘錄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現有工作機制和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拓了合作領域,豐富了合作內容,創新了合作方式。合作雙方將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以合作備忘錄為框架,共同努力,緊密合作,改進監管和服務,維護進出口秩序,為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穩定增長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