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三次審議,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5月31日表決通過《北京市外商投資條例》(下稱條例)。條例提出,北京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和內資企業以相同條件參與標準制定、修訂工作,保障其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熊菁華表示,條例共7章44條,分為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服務、投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旨在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規范外商投資管理,服務和融入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高質量發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要求,北京依法實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鼓勵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在京津冀區域開展投資活動,推進京津冀區域外商投資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聯動。
條例提出,北京按照國家關于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準入的規定,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保險機構在京投資設立或者參股保險機構。
條例明確,北京將完善外商投資促進舉措,構建市級統籌、區為主體、市區聯動、多方參與的投資促進機制。優化外商投資保護措施,外國投資者合法收入可依法自由匯入匯出。加強外商投資領域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建立健全投訴工作機制、政企溝通機制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條例提出,北京將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流程,依法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完善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為外商投資企業相關人員提供入境出境、停留居留便利。
近年來,外商投資已成為北京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北京市統計局今年1月發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北京新設外資企業1729家,同比增長22.8%,主要集中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以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四個行業,合計占比近九成。(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