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工作指引》,旨在貫徹落實《關于新形勢下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若干意見》,織好知識產權服務網,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節點、網點作用,不斷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規范化、便利化水平。
《指引》指出,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主體是指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中的各類節點、網點。節點是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所屬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各類節點應當發揮好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主渠道作用,面向政府部門、創新創業主體、社會公眾等提供知識產權信息基礎性支撐服務,積極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網點是提供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社會化信息服務機構,比如,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等,其應按照相關建設實施辦法要求開展工作。
據悉,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內容包括基礎性服務和專業化服務。基礎性服務是指各節點、網點應當根據自身基礎和條件,向服務對象免費提供相應的基礎服務。專業化服務是指鼓勵各節點、網點根據機構性質、資源優勢、服務能力和服務對象需求,提供低成本專業化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