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托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已于9月3日通過,自9月7日起施行。規定顯示,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簽訂或者履行網絡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等均在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內。
規定顯示,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案件包括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簽訂或者履行網絡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等11項。
另外,規定顯示,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2017年8月18日,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在杭州掛牌成立。截至今年8月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共受理互聯網案件12103件,審結10646件,線上庭審平均用時28分鐘,平均審理期限41天,比傳統審理模式分別節約時間3/5、1/2,一審服判息訴率98.59%。
2018年7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設北京互聯網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決定設立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