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歐盟知識產權局發布名為《通過商業秘密和專利保護創新:歐盟公司成功的決定因素》的報告。研究發現,在大多數歐盟成員國中,商業秘密比專利更受歡迎,對大型公司更是如此。
調查顯示,52.3%的被調查公司使用商業秘密,然而只有31.7%的公司使用專利。對于大型公司來說,69.1%的公司使用商業秘密,52.8%的公司使用專利。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說,51.2%的企業使用商業秘密,30.4%的企業使用專利。
該調查基于之前一份名為《共同體創新調查》的報告中的數據。后者調查了制造業和服務行業中近20萬家公司。
最重要的數據是,商業秘密在芬蘭特別受歡迎,78.1%的公司使用商業秘密,然而只有33.2%的公司擁有專利。商業秘密在德國也很受歡迎,74.1%的公司使用商業秘密,47.8%的公司使用專利。
調查還發現商業秘密更有可能被應用于方法創新和服務創新。如果創新涉及一件有形的商品,而非服務,則更有可能應用專利。
報告補充道:“在激烈的價格競爭市場上,人們傾向于使用商業秘密而不是專利。在激烈的質量競爭市場上,人們還有可能同時使用商業秘密和專利。”
該報告稱,關于商業秘密的研究很少,而且它們與專利的關系常常被曲解。
調查的重點放在企業對專利或者商業秘密的喜好以及影響保護策略抉擇的因素上。雖然之前的分析經常把兩者當作相互替代品,本次研究強調了這兩種保護方法的互補作用。 該研究還旨在為政策制定者提供基本指導,以便進一步發展商業秘密框架。2016年,旨在使商業秘密標準化的《商業秘密指令》得以實施。(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