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中指出,2016年,在服務創新驅動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審理專利權糾紛案件等司法解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依法審理“喬丹”商標爭議系列案件,彰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立場和決心。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著力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南京、蘇州、武漢、成都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跨區域集中管轄知識產權案件。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4.7萬件,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做好2017年人民法院工作,周強表示,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穩定、促進發展。其中提出,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激發各類主體創新創業活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積極推動科技創新,制定保障科技創新“15條意見”。突出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起訴2.1505萬人。湖北、云南、寧夏等29個省區市建立打擊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科技創新法律政策研究,準確把握科研人員合法兼職收入與索賄受賄、知識產權收益與貪污受賄等“五個界限”。就2017年工作安排,曹建明表示,要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突出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侵犯知識產權、侵占專項補貼資金等刑事犯罪。(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