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批設立的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全面啟動運行。即日起,北京市朝陽區等22個省(市、自治區)的41個市(區)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或政務大廳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業務。
據悉,委托地方設立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是工商總局落實國務院“放、管、服”要求,拓展商標申請渠道,方便申請人就近辦理商標業務,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便捷優質服務,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2016年9月1日,《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受理商標注冊申請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施行后,工商總局商標局按照便利化原則,兼顧區域分布、商標申請量等因素,在全國共設立了15個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加上此次批準設立的窗口,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共有56個地方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
按照《規定》要求,受理窗口負責指定區域內商標注冊申請受理、規費收繳,并接收、審核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商標注冊申請確定申請日。受理窗口同時還代發商標注冊證,提供查詢和咨詢等服務工作。
全國新增41個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名單:北京市朝陽區工商局;河北省石家莊市、唐山市工商局;山東省臨沂市工商局;山西省太原市、長治市工商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工商局;遼寧省沈陽市、大連市工商局;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浙江省溫州市、金華市市場監管局;江蘇省無錫市工商局;安徽省合肥市、蕪湖市工商局,安慶市工商和質量技術監管局;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江西省工商局,贛州市、宜春市工商局,上饒市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珠海市橫琴新區工商局;海南省工商局、三亞市工商局;重慶市工商局江北區分局;四川省德陽市、瀘州市工商局;貴州省貴陽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工商局;云南省玉溪市工商局;西藏自治區工商局;陜西省工商局,漢中市、榆林市工商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市、酒泉市工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