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于12月8日展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修訂工作,如果順利,一個更明確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將于明年年內公布。
一些企業將別人比較知名的商標注冊成自己的企業名稱,在操作時將自己不知名的商標弱化,突出企業名稱,達到使消費者誤以為是知名品牌的產品。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名稱處處長張明表示,造成這一難題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商標的注冊和企業名稱登記體制不一樣,商標為統一注冊,有公告程序,爭議解決等內容。但現在的企業名稱登記只要經市一級的工商管理部門批準就行了,而全國現有的名稱登記機關就有4000多個。
張明透露,修改《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調研工作已展開,工商總局希望將此管理規定上升為條例,其中要把解決名稱爭議、對馳名企業名稱和馳名商標的保護條款寫進去,比如規定國家級馳名或者省市級著名商標的稱呼不得寫進企業名稱里去等,以加強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此外還要建立一個全國關于企業名稱登記的公告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