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局謹慎對待延長專利藥保護期
2006-05-09 “我國在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方面已逐步與國際接軌,但在某些環節上,特別是對于鼓勵企業創新和新產品的研發上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4月26日,從江蘇省泰州市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國際醫藥產業大會上獲悉,我國《知識產權法》已經進入修改議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醫藥生物發明審查部部長說。據其透露,針對目前國內《知識產權法》具體內容的修改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學者進行研究探討。
調研將成為工作重點
據了解,從去年開始,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醫藥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已會同相關部委進行了多次討論,并組織有關領導和專家到國外進行考察和調研。但由于這一問題比較復雜,仍需要一段時間加以論證和研討。
目前,我國藥品專利保護期為20年。雖然保護期設定為20年符合世界貿易組織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規定和要求,但根據調查顯示,很多醫藥專利產品的銷售高峰是在專利期滿以后的一段時間內。因此,有專家建議,希望借鑒美國目前對于醫藥產品的專利保護政策,為其增加兩年的專利過渡期。“這是目前可以看到的最理想的解決方案。”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員會執行總監說。他認為,加強對藥品專利的保護,特別是延長專利保護期不但可以使我國的患者能夠更快地獲得世界上最新的治療藥物,還可以鼓勵和吸引更多的專業人才回國創業,對于壯大我國醫藥科研人才隊伍將起到推動作用。雖然這一方案已經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但是否適合中國的實際情況,部分專家也提出了自己的擔憂。
對此,專利局醫藥生物發明審查部部長認為,醫藥行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產業,這個產業發展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公共健康問題。因此,涉及該產業政策的調整工作需要特別謹慎。此外,與其他產業不同,醫藥產業用于產品研發的資金投入回收期長,而對于絕大多數行業來說,專利的平均壽命為十幾年,IT、電子類產品的專利壽命則更短。“之所以將專利保護期定為20年,最主要就是針對化工和醫藥產品的特點制定的。”因此,如果需要作調整,必須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
另外,他還談到,國家在制定或修改相關法律時應達到一種平衡,即一方面要吸引和鼓勵企業進行開發;另一方面,在給予企業合理的保護條件下,確保這種權利不會被濫用。據其介紹,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對現有的知識產權法組織專家進行調研。調研的結果將成為未來工作的重要指導。
內外資企業的平衡
根據世衛組織近期的公告顯示,知識產權對于保護研發方面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然而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于這些國家在疾病治療方面很可能產生阻礙。如何解決兩者之間的關系,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會議期間,一位國內企業代表表示,國內制藥企業要在研發創新方面取得成功并不是短期就能實現的,仍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即使短時間內推出專利延長的政策,對于鼓勵國內企業的創新和研發工作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不可否認,我國醫藥市場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市場空間。“在今后25年里,中國醫療市場還將取得更加驚人的增長速度。這也是眾多外資看好中國市場的主要原因。”昆泰公司首席執行說。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一方面,跨國醫藥企業呼吁國內知識產權的保護盡快完善,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對國內制藥企業缺乏研發動力,仿制成風的尷尬局面。而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目前的主要受益方是外資企業。對于擁有專利產品的外資企業來說會帶來很大的利益。因此,專利局醫藥生物發明審查部部長表示,在制定這一政策時還需考慮到本國企業是否會面臨“出局”的可能性。
信息來源:醫藥經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