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針對創新科技公司提出“反訴狀”
2006-05-23 面對前些天新加坡創新科技公司指控ipod、iPod Nano等數字媒體播放器涉嫌侵權行為,蘋果電腦公司沒有坐等法院聽證通知,反而于日前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文檔,抱怨在個人媒體播放器市場上份額遠遠落后于蘋果、位居第二的創新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專利許可。
在本月15日,新加坡的數字媒體娛樂產品供應商創新科技公司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責蘋果電腦公司侵犯了由創新科技公司在便攜式媒體播放器產品中擁有的多項專利技術,請求法院立即制止蘋果公司的侵權行為,并要求蘋果公司對其侵權行給創新公司帶來的損失予以賠償。
而就在同一天,蘋果公司向威斯康星州的聯邦法院遞交了自己的“反訴狀”。在蘋果公司的“反訴狀”中,蘋果公司聲稱創新科技公司的數字媒體播放器產品的外觀設計,侵犯了蘋果公司擁有的四項與用戶界面和圖標顯示相關的技術專利,要求法院對創新公司的侵權行為進行制止,并申請給予賠償。
面對蘋果公司的反訴,創新公司向美國的國際貿易委員會單獨遞交了一份訴狀,試圖通過走這一途徑,制止蘋果公司的 iPod和iPod Nano音樂播放器在美國市場上繼續銷售。
在全球便攜式媒體播放器市場,創新科技公司的Zen和Nomad MP3播放器與蘋果公司的ipod數字音樂播放器各領風騷、進行著激烈的競爭。創新科技公司目前指責iPod和iPod Nano存在侵犯行為,集中在去年8月份由美國商標專利署授予給該公司Zen媒體播放器產品的一項技術專利上。創新科技首席執行官暗示,他相信在數月之后,創新科技公司的技術專利會得到保護、創新公司會得到相應的侵權賠償。
信息來源:eNet硅谷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