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池工業協會5月5日宣布:4月22日,美國聯邦上訴巡回法院對美國勁量控股有限公司(勁量公司)訴中國電池企業堿錳電池專利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裁定,勁量公司的“709無汞堿錳電池專利”全部無效。這意味著持續5年之久的由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組織聯合應訴的美國“337電池調查案”,以我方勝訴而結束!
據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王敬忠介紹,勁量公司于2003年4月28日向ITC起訴包括中國大陸和香港的南孚、雙鹿、虎頭、長虹、高力、豹王、正龍、金力、三特等9家企業侵犯了該公司的“709無汞堿錳電池專利”,起訴方要求ITC就此展開“337調查”,并申請執行“普遍排除令”,禁止我國生產的無汞堿錳電池及相關下游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同時勁量公司已準備在歐洲等市場利用該專利起訴中國企業。我國電池行業是以出口為主的行業,該案的勝敗將嚴重影響我國電池產品的出口和行業的發展。為了保護企業和行業利益,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在商務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等上級部門的關心支持下,積極組織國內涉案企業,動員其他相關企業,帶領全行業打響了極其艱苦的、曲折復雜的海外知識產權侵權案的反擊戰。
2004年6月2日,美國ITC主審法官作出初裁,認為原告專利有效,中方企業侵權成立。面對嚴峻的局面,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積極與企業溝通,分析我們的證據優勢,鼓舞士氣,排除干擾,要求繼續保持團隊作戰,向ITC提出復議。經過我方強有力地舉證、抗辯,2004年10月2日,ITC作出終裁,裁定原告勁量公司專利因不具備確定性而無效。
2004年10月7日,勁量公司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2006年1月25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將“337電池調查案”發回ITC重審。2007年2月ITC再次作出專利無效的裁決,勁量公司遂第二次向美國聯邦上訴巡回法院上訴。經過再審,2008年4月22日,美國聯邦上訴巡回法院最終維持了ITC的裁定,判決勁量公司709專利無效。
王敬忠說,過去,中國企業在遭遇外國侵權起訴時,往往因勢單力薄或承受不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寧可放棄市場而不愿應訴。“337電池調查案”的勝訴,不僅為中國企業繼續向美國和歐盟等發達國家出口無汞堿錳電池掃清了障礙,保護了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為我國積極應對國外各類非關稅貿易壁壘起到了示范作用,也為其他行業協會在涉外維權中,如何發揮作用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