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獲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編制的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業已公布,按照有關規定,已開始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該規范中對知識產權進行了定義,這或將成為標準定義。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該管理規范在術語和定義部分中,擬將“知識產權”定義為: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等領域中,發明者、創造者等對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其范圍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相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傳統知識、遺傳資源以及民間文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