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為了進一步規范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理標準,提高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判質量,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試行)》(簡稱《指導意見(一)》)。《指導意見(一)》對于規范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理標準、提高審判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網絡技術發展較快,在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中占有較大比例的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判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為了細化《指導意見(一)》中的一些規定,并對審判實踐中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面臨的問題提供解決辦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又起草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理指南》(簡稱《審理指南》),專門對北京高院審理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提供指導。在廣泛征求著作權人、網絡經營者以及專家學者意見基礎上,《審理指南》于2012年12月31日公布并開始實施。
《審理指南》的制定,是為了更好地指導北京市各級法院知識產權法官適用《侵權責任法》、《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范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理。《審理指南》嚴格遵循上述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關于信息網絡存儲空間的相關規定。《審理指南》只是對其中有關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判規范的進一步細化和補充。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除了具備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自身的獨特特點,如何針對這些特點來制定相應的審理規范,是制定《審理指南》的重要出發點。《審理指南》的各個條款都緊扣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特點,對此類案件的規范審理提出了極具針對性的指導。
《審理指南》的條文較少,但可操作性強,其中的主要條款明確了認定提供視頻分享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的基本要件,并指明了審理此類案件的主要步驟。《審理指南》中的主要條文都緣自于對視頻分享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審判實踐中的做法的總結歸納,符合法官的日常的實際思維方式,對審判實踐將具有較強的指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