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5年2月11日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14年我國發明專利授權及有關情況。發布會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主任胡文輝主持,出席發布會的領導有國家知識產權局甘紹寧副局長、規劃發展司龔亞麟司長。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介紹到,2014年,我國知識產權創造取得新進展,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9件,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呈現平穩增長的良好態勢,國內專利申請結構明顯優化,企業知識產權創造主體地位持續穩固。
甘紹寧向大家介紹了2014年我國發明專利授權及有關情況。
一、2014年我國以及各省(區市)、企業發明專利授權量以及擁有量情況
2014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發明專利申請92.8萬件,同比增長12.5%,連續4年位居世界首位。共授權發明專利23.3萬件。其中,國內發明專利授權16.3萬件,比去年增長了近2萬件。在國內發明專利授權中,職務發明專利授權14.6萬件,占89.6%;非職務發明專利授權1.7萬件,占10.4%。
2014年,我國發明專利授權量排名前十位的省(區市)(不含港澳臺)依次為:北京(23,237件)、廣東(22,276件)、江蘇(19,671件)、浙江(13,372件)、上海(11,614件)、山東(10,538件)、四川(5,682件)、安徽(5,184件)、陜西(4,885件)、湖北(4,855件)。
2014年,我國發明專利授權量排名前十位的國內(不含港澳臺)企業依次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2,409件)、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2,218件)、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13件)、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524件)、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6件)、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484件)、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476件)、國家電網公司(408件)、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362件)、杭州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336件)。
截至2014年底,代表較高專利質量指標、體現專利技術和市場價值的國內(不含港澳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共計66.3萬件。截至2014年底,我國發明專利擁有量排名前十位的省(區市)依次為:廣東(111,878件)、北京(103,638件)、江蘇(81,114件)、上海(56,515件)、浙江(52,418件)、山東(34,775件)、四川(21,209件)、湖北(18,825件)、遼寧(18,417件)、陜西(17,575件)。
2014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專利合作條約》(PCT)國際專利申請26,169件,同比增長14.2%。其中,24,007件來自國內,占91.7%,同比增長14.9%;2,162件來自國外,同比增長6.7%。去年,PCT國際專利申請超過100件的省(區、市)達到18個。其中,廣東申請13,332件,居第一位。北京、江蘇、上海、浙江分列二至五位,上述五省市的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占全國申請總量的85%。
二、2014年我國發明專利的主要特點
一是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新水平。截至2014年底,我國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已達到4.9件,比“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提高了1.6件。我國有效發明專利中,國內專利為70.8萬件,占比接近60%,在數量上比國外來華專利優勢明顯。但值得注意的是,從有效發明專利的平均維持年限看,國內專利為6.0年,而國外來華專利為9.4年;從有效發明專利的說明書頁數和權利要求項數看,國內專利平均為7.3頁和7.8項,國外來華專利平均為18.2頁和17.6項。國內專利與國外來華專利在質量上仍存在不小差距。
二是專利申請結構顯著優化。2014年受理的專利申請中,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占比分別為39.3%、36.8%和23.9%,較2013年34.7%、37.5%和27.8%的占比,結構發生明顯變化,發明專利占比超過實用新型專利,位居三種專利之首。專利創造重心繼續向技術水平較高的發明專利傾斜,表明我國創新水平不斷提升,發明專利引領創新發展的“龍頭”作用更加突出。
三是企業知識產權創造主體地位持續穩固。2014年,我國企業發明專利申請48.5萬件,占國內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的60.5%,與去年持平。我國企業獲得發明專利授權9.2萬件,占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的56.4%,較2013年提高1.5個百分點。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在自主創新中繼續發揮決定性作用。我國已穩步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
四是部分技術領域專利布局有待加強。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劃分的35個技術領域之中,2014年我國國內發明專利擁有量高于國外來華發明專利擁有量的有22個,但在光學、運輸等領域與國外差距明顯。例如在光學領域,國外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為國內的1.8倍,運輸領域為1.7倍。從35個技術領域中維持10年以上的有效發明專利來看,國外在華專利擁有量是國內的3.0倍,運輸領域達到了7.6倍。因此,我國在部分技術領域的專利布局力度仍待加強。(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